海南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二十四条 海南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二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无障碍设施的相关规定,不得破坏、侵占无障碍设施或者改变无障碍设施的用途。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