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 未分类 · 第四章 社会保护 第三十二条 海南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 未分类 第四章 社会保护 第三十二条 经营者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和销售彩票、兑付奖金。 经营者应当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经营者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