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 未分类 · 第三章 学校保护 第二十三条 海南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学校保护 第二十三条 学校应当为学生提供安全的学习和生活设施,提供的食品、药品及学生服等学习和生活用品应当符合国家和本省的有关规定,并公开采购情况。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