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
未分类 · 第三章 学校保护

第二十六条

海南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学校保护 第二十六条 学校应当合理安排学生校内外活动,配备必要的救护药品、器具和救护人员,防止发生拥挤踩踏等伤害事故,确保交通安全、活动安全、食品卫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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