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 未分类 · 第五章 正式选举 第二十五条 海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 未分类 第五章 正式选举 第二十五条 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客观公正地向村民介绍候选人的情况,组织候选人同村民见面,可以安排候选人在正式选举前发表竞选演说,介绍任职设想,回答村民提出的问题。 禁止候选人或者候选人指使的人私下拉票。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