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六条 海南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六条 村镇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应当遵守村镇房屋管理的有关规定,保证房屋的使用安全。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