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松涛水库生态环境保护规定
未分类

第三十五条

海南省松涛水库生态环境保护规定 未分类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二条,设置排污口或者建设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责令限期拆除或者关闭。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海南省松涛水库生态环境保护规定》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