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松涛水库生态环境保护规定
未分类

第五条

海南省松涛水库生态环境保护规定 未分类 第五条 省人民政府和有关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逐年增加对松涛水库生态环境保护的资金投入。 省人民政府设立松涛水库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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