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松涛水库生态环境保护规定 未分类 第六条 海南省松涛水库生态环境保护规定 未分类 第六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松涛水库生态补偿机制。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