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松涛水库生态环境保护规定 未分类 第十九条 海南省松涛水库生态环境保护规定 未分类 第十九条 在松涛水库保护范围内,采伐人工林应当采用择伐、渐伐等合理采伐方式,严格限制皆伐,对采伐区和集材道采取防止水土流失的措施,并在采伐的当年或者次年内完成更新造林任务。对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等防护林只准进行抚育和更新性质的采伐。 在松涛水库保护范围内禁止使用机械在山坡开凿运木道路。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