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松涛水库生态环境保护规定 未分类 第二十条 海南省松涛水库生态环境保护规定 未分类 第二十条 禁止在松涛水库保护范围内毁林开垦、毁林造林、毁林套种、烧山开荒和在陡坡地铲草皮、挖树兜。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