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森林防火条例
未分类 · 第二章 森林火灾的预防

第三十一条

海南省森林防火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森林火灾的预防 第三十一条 有森林防火任务的村(居)民委员会应当成立联防小组进行森林防火巡查,通过制定乡规民约或者签订责任书等方式,约定集中农事用火,明确自留地、自留山、责任山的森林防火责任,引导村(居)民加强森林防火的自我管理。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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