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森林防火条例 未分类 · 第二章 森林火灾的预防 第三十四条 海南省森林防火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森林火灾的预防 第三十四条 电力、通信管线和油气管道的森林防火责任单位,应当在森林火灾危险地段开设防火隔离带,并组织人员进行巡护。 架设电力、通信管线和铺设油气管道穿越林区的,业主单位、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进行安全检测检修,采取防火措施,防止因线路、管道故障引发森林火灾。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