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森林防火条例 未分类 · 第三章 森林火灾的扑救 第四十六条 海南省森林防火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森林火灾的扑救 第四十六条 毗邻交界地区发现森林火灾,当地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应当立即全力组织扑救,互通信息,互相配合,不得推卸责任。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