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
未分类 · 第五章 水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第四十五条

海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 未分类 第五章 水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第四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合理安排、布局农村饮用水水源,有条件的地区可以采取城镇供水管网延伸或者建设跨村、跨乡镇联片集中供水工程等方式,发展规模集中供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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