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规定 未分类 第二十八条 海南省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规定 未分类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规定第七条,应当将耕地划入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而不划入的,由上一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对单位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