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消防条例
未分类 · 第二章 消防安全职责

第十一条

海南省消防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消防安全职责 第十一条 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指导和监督旅游经营单位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工作,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旅游从业人员的岗位培训及考核内容。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海南省消防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