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燃气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五章 安全管理

第三十一条

海南省燃气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五章 安全管理 第三十一条 燃气经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应当对企业生产安全全面负责。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对燃气设施进行检查,并建立完整的检查档案,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排除。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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