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爱国卫生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三章 管理与监督 第二十一条 海南省爱国卫生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管理与监督 第二十一条 鼓励国内外组织和个人捐赠、资助爱国卫生工作,投资修建卫生福利设施。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