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爱国卫生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海南省爱国卫生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爱国卫生工作是指由政府组织,社会各方面参与,旨在改善城乡卫生环境,消除危害健康因素,预防疾病,增强全民卫生意识,提高公民健康水平的公益性活动。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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