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九条 海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九条 违法开采造成矿产资源损失的,应当依法按照矿产资源实际损失价值进行赔偿。 矿产资源实际损失价值难以认定或者无法鉴定的,适用本条例第七十八条的规定。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