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 未分类 · 第一章 总则 第三十一条 海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 未分类 第一章 总则 第三十一条 家庭应当教育其成员学习法律、遵守法律,处理好家庭成员之间、邻里之间的关系,配合社会、学校加强对其成员的教育。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