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 未分类 ·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第十一条 海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项目立项阶段落实绿色建筑等级及相关要求,并将绿色建筑的相关费用纳入工程建设总投资。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