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
未分类 ·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三条

海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 未分类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本条例未设定处罚,而相关法律、法规另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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