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防震减灾条例 未分类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海南省防震减灾条例 未分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防御和减轻地震、火山灾害,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