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 未分类 ·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海南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 未分类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饮用水水源保护应当遵循科学规划、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确保安全的原则。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