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济特区企业国有资产条例 未分类 · 第一章 总则 第三十一条 海南经济特区企业国有资产条例 未分类 第一章 总则 第三十一条 被授权管理的国有企业经理(厂长)的任用,应当按照海南省的有关规定办理。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