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济特区企业国有资产条例 未分类 · 第一章 总则 第三十三条 海南经济特区企业国有资产条例 未分类 第一章 总则 第三十三条 企业国有资产实行授权管理,应当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与被授权机构订立授权资产管理责任书,明确管理责任。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