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济特区企业国有资产条例
未分类 ·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海南经济特区企业国有资产条例 未分类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的企业国有资产,是指国家以各种形式对企业投资和投资收益形成的财产以及依据法律、法规、规章认定的企业其他国有财产。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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