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济特区企业国有资产条例 未分类 · 第一章 总则 第五十五条 海南经济特区企业国有资产条例 未分类 第一章 总则 第五十五条 对企业国有资产管理、运营、经营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奖励。 8. 附则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