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济特区企业国有资产条例
未分类 · 第一章 总则

第五十五条

海南经济特区企业国有资产条例 未分类 第一章 总则 第五十五条 对企业国有资产管理、运营、经营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奖励。 8.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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