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济特区企业国有资产条例 未分类 · 第一章 总则 第四十三条 海南经济特区企业国有资产条例 未分类 第一章 总则 第四十三条 上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有权监督指导下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业务活动。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