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济特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
未分类 · 第七章 权益保护

第四十五条

海南经济特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 未分类 第七章 权益保护 第四十五条 中小企业可以自主建立或者自愿参加行业协会等行业自律组织。 行业自律组织应当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及时向政府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反映中小企业的建议和要求,建立、健全自律性管理制度和行业职业道德准则,帮助中小企业提高素质,拓展国内外市场,推动行业振兴和行业诚信建设。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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