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济特区公民无偿献血条例 未分类 ·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海南经济特区公民无偿献血条例 未分类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在本经济特区居住的外国人及无国籍人的献血、临床用血,参照本条例执行。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