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济特区公民无偿献血条例 未分类 ·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海南经济特区公民无偿献血条例 未分类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在采血、供血、临床用血过程中造成事故的,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处理。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