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济特区农垦国有农场条例 未分类 ·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 海南经济特区农垦国有农场条例 未分类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 农场场部所在地应当按现代化城镇的标准进行规划和建设。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