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济特区口岸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三十条 海南经济特区口岸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三十条 国内外的业主、客商可自行选择合法代理人,代理人持委托授权的有效委托证件开展代理业务。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