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三节 划拨土地使用权交易

第六十一条

海南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三节 划拨土地使用权交易 第六十一条 企业公司制改造、组建企业集团、股份制改组、租赁经营以及企业出售、兼并、合并、破产等涉及划拨土地使用权变更、流转的,应当在办理土地使用权处置审批手续后,方能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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