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济特区安全生产条例 未分类 · 第四章 监督检查与事故处理 第五十条 海南经济特区安全生产条例 未分类 第四章 监督检查与事故处理 第五十条 旅游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对所辖区域内的旅游安全风险进行监测评估,接受旅游者的安全咨询,及时向公众披露旅游安全和预警信息。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