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济特区律师条例
未分类 ·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

海南经济特区律师条例 未分类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已设定处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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