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济特区旅游价格管理规定
未分类

第二十六条

海南经济特区旅游价格管理规定 未分类 第二十六条 旅游景区、餐饮、旅游饭店、旅游交通、购物、娱乐等旅游经营者,违反本规定第十七条规定,未按照公开标示的价格开具税控发票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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