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济特区旅游价格管理规定 未分类 第十四条 海南经济特区旅游价格管理规定 未分类 第十四条 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的旅游商品和服务价格,由经营者依据生产经营成本、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自主制定。 旅游经营者应当遵守有关价格法律、法规和规定,自觉维护旅游价格正常秩序。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