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济特区林地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四章 林地的征收和占用

第二十八条

海南经济特区林地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四章 林地的征收和占用 第二十八条 征收或者占用林地实行定额管理制度,坚持节约集约用地,严格限制将林地转为建设用地。 林业主管部门不得超定额审核同意建设项目征收或者占用林地。征收或者占用林地定额的使用和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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