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济特区林地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海南经济特区林地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林地管理依法实行林地登记发证制度、林地用途管制制度。依法实行国有林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林地使用权的除外。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