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济特区水条例
未分类 ·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海南经济特区水条例 未分类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水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建立和培育水资源开发利用市场,实行供水企业化管理和产业化经营,鼓励境内外投资者以合资、合作、独资以及其他方式依法开发利用水资源和防治水害。 投资建设水工程实行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开发、利用水资源的投资者有依法保护水资源的义务。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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