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 未分类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海南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 未分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发挥注册会计师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鉴证和服务作用,规范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行为,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