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 未分类 · 第三章 会计师事务所 第二十条 海南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会计师事务所 第二十条 会计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为个人会计师事务所、 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包括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和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