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济特区海岸带保护与利用管理规定 未分类 第二十四条 海南经济特区海岸带保护与利用管理规定 未分类 第二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圈占海滩,不得非法限制他人正常通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