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济特区海岸带保护与利用管理规定 未分类 第十八条 海南经济特区海岸带保护与利用管理规定 未分类 第十八条 面临海岸的建筑物的规划建设应当遵循低建筑容积率、低建筑密度、高绿化率的原则,严格控制高层建筑。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