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济特区股份有限公司监督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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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条

海南经济特区股份有限公司监督管理规定 未分类 第三十五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仍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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