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由贸易港反消费欺诈规定
未分类

第十一条

海南自由贸易港反消费欺诈规定 未分类 第十一条 经营者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等方面的虚假广告,误导、欺骗消费者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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